因工作需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其他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7日至2008年7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7日以后出生)。
6、苏州大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大市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前。
8、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按照相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11、报考者本人如担任律师,且未在录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证件注销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录用程序;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本人报考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报考者录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回避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录用程序。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9:00—2026年7月9日17: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材料扫描件请统一发至邮箱412693872@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编号,如张三-01。
3、报名材料:
(1)《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版本扫描件,涉及的时间栏目需精确到年月;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蓝底证件照。
4、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