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学院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云港师范学院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14名高层次人才,职位包括拔尖人才、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及优秀博士,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至10月31日,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连云港师范学院是2025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市属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连云港师范学院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师范学院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lygsf.edu.cn)或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https://www.jszpw.net)查询、下载。

(二)招聘对象

1.拔尖人才

在高等教育领域和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威望,学术成果突出,能够负责战略引领、团队建设、科研攻关与人才培养等工作,聚焦学科及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推动学科领域整体实力稳步提升。学校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与发展潜能,为拔尖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相关待遇。

2.高水平应用型人才

具有相关领域丰富工作经验,能在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要求,负责对应学科的教学、管理及建设工作。

3.优秀博士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5日至2008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师范学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八)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 15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师范学院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师范学院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7年4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公告招聘岗位分批次组织实施。即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连云港师范学院可根据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该批次拟招聘人数,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

每批次报名成功人数及拟招聘人数将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每批次考试结束后,如未招满,将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并继续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有效期截至2026年10月31日16: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师范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学院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近5年内科研业绩材料(以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止计算)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电话联系连云港师范学院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师范学院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在邮件回复初审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17766,联系人:樊老师。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复审

1.考试前将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师范学院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习学位认证材料;

(4)个人简历及近5年内科研业绩材料;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2)-(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师范学院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师范学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岗位表》中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单位申请,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销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由连云港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研究方向和学校专业发展契合度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5倍(不含5倍),面试前先进行初试,由连云港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5:1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师范学院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师范学院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连云港师范学院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师范学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连云港师范学院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8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连云港师范学院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投诉举报

1.连云港师范学院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17772。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连云港师范学院

2026年6月15日

附件:1.连云港师范学院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

附件:3.连云港师范学院2026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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