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江市委党校(镇江市行政学院)是镇江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镇江市党的各级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镇江市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镇江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镇江市委党校现为中央党校报刊社科研基地。
为加强校(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科建设需要,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专业及人数
引进岗位:专职教师(正式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从事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
引进专业:社会政治类、经济类专业各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中共镇江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二、引进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重大理论、现实问题的能力和胜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学历要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年龄要求
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13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党校亟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9月30日。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联系电话:0511-88620537(宋老师)
0511-88620552(钱老师)
报名人员下载填报《镇江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zjdx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
证明材料如下: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仅已取得人员提供);
4.近5年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充分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按顺序编排目录合成一个PDF文件。
(二)资格审查
校(院)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通过短信反馈进入科研评定环节,未进入的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科研评定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价,满分100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本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通过电话反馈,未进入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专业试讲
专业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应聘人员根据研究方向,自主选择适合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题目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试讲结束后,评审专家随机提问1-2题,问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业试讲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75分的不予录取。
(六)总成绩评定
总分100分,专业试讲成绩占70%,科研评定占3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考察(政审)办法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进编手续。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应当至少服务5年(含试用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因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常年招聘与主责主业相关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等相关学科领域或干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突出研究成果的教授,以及有一定知名度且教学科研潜力较大的副教授,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按规定程序引进。
2.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4416774。
附件1:附件1:中共镇江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共镇江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附件2:附件2:中共镇江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共镇江市委党校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 镇江市行政学院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