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作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我县各镇(街)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乡社会管理岗位。包括: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统计调查、残疾人管理服务、儿童管理服务等。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不能为企业法人,不能为股东、监事、董事、出资人之一,个人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经镇(街)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是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户籍地的镇(街)人社服务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或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军队退役人员;
9.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10.优抚对象家庭人员。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名表》(见附件1)1份;
(二)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三)居民身份证;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五)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地的镇(街)人社服务中心报名。
五、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六、管理及相关待遇
根据工作需要,服从镇(街)安排工作岗位。被录用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协议,期限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七、资格审查和录用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经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八、相关说明
本公告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附件2)。
附件2:附件:用人单位联系电话.xlsx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