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兼课教师聘任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常州工学院10月23日至29日开展2026年下半年兼课教师聘任推荐及2025年聘任教师考核材料提交,经职能部门审查后确定人选与考核结果。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规范兼课教师聘用与管理,更好地满足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需要,根据《常州工学院兼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常工政〔2024〕8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下半年兼课教师聘任和考核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2026年下半年兼课教师聘任

(一)聘任原则

控制总量,按需聘任,保证质量,注重实效。

(二)聘任程序

1.二级单位推荐(10月23日—29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申报,于10月29日下班前提交《常州工学院兼课教师审批表》(附件1)、《常州工学院兼课教师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佐证材料,审批表一式三份、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各一份至师资科(文新楼406室)。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szb@oa.czu.cn。

2.职能部门审查(10月30日—11月13日)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聘用人选。

3.聘用协议签订

学校签发聘任文件后,各二级单位与兼课教师签订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人事处备案。

二、2025年聘任兼课教师考核

(一)考核人员

2025年学校聘任的兼课教师(名单见附件3)。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二级学院审核(10月23日—29日)

考核对象根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签订的协议书内容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填写《常州工学院兼课教师2026年度考核表》(附件4),交所聘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根据兼课教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于10月29日下班前提交《常州工学院兼课教师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至师资科(文新楼406室)。

2.职能部门审核(10月30日—11月13日)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三、有关要求

1.二级教学单位是兼课教师聘用和管理的主体,须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明确兼课教师主要职责,做好兼课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2.兼课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单位应做好相关工作的统筹规划。

3.兼课教师聘期超过三年自行解聘。

附件:附件:1.常州工学院兼课教师审批表.doc(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附件:2.常州工学院兼课教师聘任情况汇总表.xlsx(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附件:3.2025年聘任的兼课教师名单.pdf(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附件:4.常州工学院兼课教师2026年度考核表.doc(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人事处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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