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强化苏陕劳务协作,根据《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2021〕3号)、关于组织原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赴高邮市转移就业的通知(米政人社发〔2026〕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乡镇需求,决定开发乡镇社会管理岗4个,二次安置米脂赴邮转移就业人员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信息及人员信息公示如下(见附件):
一、岗位期限
一年期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30日
三、监督电话
电话:0514-80956105
附件:附件:(公示)2026年米脂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赴高邮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岗位及人员信息表.xlsx(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