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由苏州吴中城投集团与木渎市政集团于2024年共同出资成立,工作地点为木渎镇柴场路16号,公司致力于全面推进吴中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促进垃圾减量,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现因工作需要,苏州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2026年苏州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可在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苏州人才网(www.sz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有胜任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具有岗位所必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和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6年苏州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四)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43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受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任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实行回避制度,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16:00截止。
2.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网址:https://wsbm.wz-hr.cn(苏州市吴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专用报名系统)。
3.报名流程:根据报名地址进入报名系统登录页,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后选择招聘批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4.需上传的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国(境)外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3)相关证书扫描件(职称、执业资格证明、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
(4)提供体现相关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5.资格初审:10月8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期间)
6.陈述申辩:10月8日至10月21日(工作日期间)
7.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8日至10月22日(工作日期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请应聘人员应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齐全、照片清晰,资料不符合要求视为初审不合格。
4、请认真填写简历内容,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书,上传时需在附件名称中注明证书名称。
四、资格复审
(一)采用现场审核形式,对面试入围人员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二)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面试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进入技能测试环节。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六、技能测试
(一)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采用实操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在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安排加试。
(四)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东吴人才热线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进入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日期内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三)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苏州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确定是否根据技能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根据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东吴人才热线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若因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苏州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确定是否在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中按技能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递补人员将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重新公示。
(二)录用。
1、拟录用人员与苏州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 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解聘;聘用期间待遇按用工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录用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用工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如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0512-65610053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2-66985098 0512-69382877
·岗位信息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