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人社工作服务水平,强化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和企业岗位采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共开发岗位60个(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主要协助各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辖区内企业岗位采集工作。
三、安置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见附件2),之前已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重复安置。年龄上,男性应在59周岁以下(1967年2月1日后出生),女性应在54周岁以下(1972年2月1日后出生)。
四、工资待遇
此次开发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为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工资21元,每月工作72个小时,工作期限为3个月(自劳务协议签订起算)。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择优录取,招满即止。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携带身份证和各类证明材料(如:低保凭证、特困职工救助证、残疾证、退伍证、优待证等)到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就业创业综合窗口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再到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三)报名方式:采取符合条件人员主动报名和各村(社区)两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将在滨海就业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镇(区、街道)签订劳务协议上岗。
附件:1、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各镇区、街道开发计划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8日
附件1:
2026年滨海县各镇(区、街道)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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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区、街道) |
岗位开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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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汛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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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蔡桥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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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红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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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榆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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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场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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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业园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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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坎街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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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坎北街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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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陈涛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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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八巨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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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界牌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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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八滩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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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滨淮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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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滨海港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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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滨海港经济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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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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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一、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包括低保户、低收入边缘户和支出型困难户);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申请人申请当月或上月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
2、申请人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