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2026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公告

滨海县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60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协助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及企业岗位采集,非全日制用工,时薪21元,每月72小时,期限3个月,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择优录取、招满即止。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人社工作服务水平,强化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和企业岗位采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共开发岗位60个(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主要协助各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和辖区内企业岗位采集工作。

三、安置对象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见附件2),之前已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不重复安置。年龄上,男性应在59周岁以下(1967年2月1日后出生),女性应在54周岁以下(1972年2月1日后出生)。

四、工资待遇

此次开发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为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工资21元,每月工作72个小时,工作期限为3个月(自劳务协议签订起算)。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择优录取,招满即止。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携带身份证和各类证明材料(如:低保凭证、特困职工救助证、残疾证、退伍证、优待证等)到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就业创业综合窗口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再到镇(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三)报名方式:采取符合条件人员主动报名和各村(社区)两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将在滨海就业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镇(区、街道)签订劳务协议上岗。

附件:1、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各镇区、街道开发计划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8日

附件1:

2026年滨海县各镇(区、街道)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

序号

镇(区、街道)

岗位开发数

1

五汛镇

5

2

蔡桥镇

4

3

正红镇

5

4

通榆镇

3

5

天场镇

3

6

农业园区

3

7

东坎街道

5

8

坎北街道

3

9

陈涛镇

4

10

八巨镇

3

11

界牌镇

5

12

八滩镇

5

13

滨淮镇

5

14

滨海港镇

3

15

滨海港经济区

4

合计

60

附件2: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一、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包括低保户、低收入边缘户和支出型困难户);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申请人申请当月或上月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

2、申请人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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