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残联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基层“残疾人之家”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购买“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泰残发〔2018〕44 号)、《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泰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泰编发〔2026〕2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招聘计划本次共招聘1名一般性公…

为加强我市基层“残疾人之家”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购买“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泰残发〔2018〕44 号)、《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泰兴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泰编发〔2026〕2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名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泰兴市残联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听力三四级,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且须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遇政策调整,从其最新规定),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听力三级或四级,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3.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4.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泰兴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前为泰兴市户籍;

6.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统一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9月28日。

2.报名地点:泰兴市河失镇城黄东路57号泰兴市残疾人托养工作服务中心。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泰兴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截止前经人社业务经办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2)。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5.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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