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二中、株洲市二中星辰实验学校(市二中南校区)公开招聘公告

2026年株洲市二中及其星辰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含1名株洲市二中岗位及26名星辰实验学校岗位,其中17名要求1年以上高三任教或班主任经历,9名限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报名时间详见官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选调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2026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株洲市二中招聘1名,株洲市二中星辰实验学校(株洲市二中南校区)招聘26名。本次公开招考,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高三任教经历或高中班主任经历的学科任课教师17人,高校毕业生(本科与研究生同专业,且需研究生以上学历)9人。

株洲市二中、株洲市二中星辰实验学校(市二中南校区)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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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二中、株洲市二中星辰实验学校(市二中南校区)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5日上午9∶00-6月11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点击“2026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片→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等待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00-6月27日下午17∶00。考试时间暂定
6月28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明确的为准。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不限专业的岗位。

本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薪酬发放原始明细证明等。资格复审时提供)。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1学年为1年计算,2026年上学期仍在职在岗的可以纳入计算,如2025年9月至报名时一直在职在岗的可以计算为1年。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一)资格初审

6月12日15∶00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和入围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单位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除单位另有要求外),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放弃拟聘用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

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株洲市二中、株洲市二中星辰实验学校(株洲市二中南校区)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xls
2026年公务员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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