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结合我社区实际需要,决定在本社区选聘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桃坑社区户籍居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男女不限,年龄需未满55周岁。
二、选聘名额
选聘1 名基层公共服务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公告。桃坑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茶陵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选聘公告,明确选聘资格条件、名额、程序、方式以及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由本人自愿向桃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桃坑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并最终确定人选。
(四)公示。桃坑社区居民委员会将拟聘的基层公共服务人员名单在居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居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任人员,由社区与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报人社局备案。劳务协议应当明确劳务关系、工作范围、职责、权利、期限和劳务报酬支付、考核、奖惩等内容。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四、管护范围和报酬
原则上由本社区划定基层公共服务责任区,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的工资为每人每月18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五、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到社区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贫困户对象申请审批表等)。
六、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5月4日
桃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