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关于向**和杨**同志公益性岗位备案公示

绥宁县人社局公示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向**、杨**获聘办公室协理员,公示期2026年8月26日至9月1日,接受实名异议反映。

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由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和绥宁县农村经营服务站自主招聘申报,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向**和杨**同志备案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向**,女,40岁,绥宁县李熙桥镇陈家村人,属经认定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协理员岗位。

杨**,女,41岁,绥宁县黄土矿自然村人,属经认定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绥宁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办公室协理员岗位。

公示期为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请实名向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39—7611137,联系人:朱**。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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