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长人社规〔202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培训优秀人才,经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招募详情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未就业青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思想品德好,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毕业后未享受过高校见习生补贴,未购买过养老保险。
二、见习岗位计划、学历及专业要求
(一)护理类见习生:31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助产学专业,有护士资格证。
(二)医师类见习生:22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三)技师类见习生:9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专业。
(四)药学类见习生:3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专业。
三、报名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招募额满为止(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长沙市第三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管理部233室。
3.咨询电话:
0731-85171617;0731-85171995
四、报名方式
1.下载附件《长沙市就业见习申请表》(一式一份),按实填写并打印,亲笔签名。
2.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一式两份)。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一式两份)。
③学信网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一式一份)。
3.经公开报名、医院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并按有关见习岗位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见习待遇
经录用的见习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为12个月。按月足额为在岗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长沙市就业见习申请表1.doc
长沙市第三医院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