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麻阳县户籍;
(二)我省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因年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业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包括: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失业的残疾人员;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业的农民;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在进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前,应主动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311服务”。对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能从事相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单位管理。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麻阳县第一中学协理员2名;
麻阳县尧市镇初级中学保洁员1名;
麻阳县兰村乡中心小学门卫1名。
三、报名相关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1月3日。
2、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应聘者携带本人申请、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3、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4、联系方式
麻阳县第一中学:向主任 18907452912
麻阳县尧市镇初级中学:唐主任 18528103016
麻阳县兰村乡中心小学:滕校长 13874452878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联合县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岗位要求,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岗位适应性和工作态度。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五、聘用相关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经用人单位研究提出并报县人社部门核准后,岗位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共同做好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后续工作。薪酬待遇包括: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麻阳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