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长沙市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24号)精神,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面向社会引进1名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能力素质;
4.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5.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标准:
1.专业要求: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经济/生物信息学/病原生物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2.具体要求:博士;35岁及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博士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经济: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CSCD或国际SCI收录专业期刊上发表论著≥3篇,累计IF≥7或单篇IF≥5;
生物信息学/病原生物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CSCD或国际SCI收录专业期刊上发表论著≥3篇,其中至少有1篇JCR1区(或中国科学院2区及以上)SCI期刊论文,累计IF≥15或单篇IF≥10。
(2)近5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科研项目)1项。
(3)以第一完成人获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4)省级人才项目第三层次或相当层次人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以及解除处分期未满1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鉴定为医疗事故责任人的;
5.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或有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的;
6.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形。
三、引进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考核工作。因工作需要也可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4)单位聘文(或任职文);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7)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下载“长沙人才”APP,选择“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申报入口”—政策级别“市级”、人才类型“民生事业人才”—“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点击“办事指南”下拉至页面底端,下载并填写《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返回并点击“业务办理”进行申报。
4.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引进资格。
(2)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4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
(二)资格审查
由我中心通知报名人员携《长沙市卫生健康高层次专业人才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审查通过名单。
(三)考核。我中心制定考核方案,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卫健委审议。
(四)面试。面试由市卫健委集中组织。然后根据考核和面试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五)体检。我中心组织考核合格人员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我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七)部门联审。经中心党委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卫健委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审。
(八)公示。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官网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我中心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与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协议。
五、相关待遇
(一)奖励补贴、安家补助和科研经费
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补贴,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岗位职务、相关待遇和科研经费面议。
(二)职称聘用
在核定的职称职数范围内,根据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若引进时没有可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经人社部门批准,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三)薪酬分配
依据长人社发〔2021〕5号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引进人才的薪酬水平,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单位原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按我市绩效工资管理有关规定相应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六、聘期管理
(一)管理模式。引进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最低聘期5年。
(二)经费发放。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奖励补贴,当年补贴在次年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奖励补贴。
聘期内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补贴,根据考核情况逐年发放,年度考核合格最高给予奖励补贴10万元/年。
(三)考评与运用
采取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方式进行。中心组织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报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年度考核结果与引进人才的奖励补贴发放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中止相关待遇。任务期满(5年)后,由所在单位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终期评估考核,报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根据期满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中止相关待遇。
七、其他
(一)咨询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2.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人事教育部:0731—84785461。
(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9875000。
(三)监督电话:
1.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731—88666173;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7。
附件:附件.2026年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沙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表.pdf
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长沙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