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青年就业帮扶工作,落实就业见习惠民政策,进一步充实我中心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州、市人社部门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积极报名。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
医疗岗位
(二)专业范围
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及针灸推拿等医学相关专业。
(三)基本要求
有医院实习经历,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25 届、2026 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未参加过就业见习;
2.16—24 岁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青年。
备注:每人仅限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不计入正式就业。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 12 月 31 日(节假日不受理)
2.报名地点:吉首市吉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
3.咨询电话:0743-8717690
4.所需材料:湘西自治州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护理岗位需提供护士资格相关证书)
四、招录流程
1.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初审、面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到岗3日内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3.根据所学专业匹配分配至对应科室,安排专人带教,明确见习工作内容。
五、见习待遇及保障
1.见习期限:1 年,如果见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不能享受见习补贴;
2.薪资待遇:基础见习补贴1800 元 / 月 + 岗位补贴 500 元 / 月(满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发放);
3.安全保障:中心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中心承担;
4.后勤保障:提供工作防护物资、办公设备、职工食堂,统一开展岗前培训与业务学习。
六、见习管理要求
见习人员需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管理,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及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中心可终止见习协议:
1.业务培训、年度考核两次不合格;
2.无故缺勤、擅自离岗,全年请假累计超15 天;
3.自主就业、主动申请退出见习;
4.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
5.工作失误造成单位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
6.隐瞒病史、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等。
七、见习期满考核
见习期满自动终止协议,我中心将根据见习人员日常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如实出具见习考核鉴定,为个人就业履历提供有效佐证。
八、其他说明
1.见习期间住宿由个人自行解决;
2.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人社部门见习政策及本中心管理制度执行。
吉首市吉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6 年 8 月 26日
附件:湘西自治州青年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