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10名。现就选调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中职教师共10名(具体选调岗位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我市符合选调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证学科有一项相符。
(三)报考中职岗位的教师应具有中职或普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在农村学校最低工作年限规定:我市公开招聘教师、“特岗”教师最低工作年限分别为满5年、3年;基教高、基教中等须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定向培养教师须达到服务协议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年(2023-2025年)年度考核有未达到合格等次的人员;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涟源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德星楼108室。
3.报名方式:
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必须本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现场报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持报名表到报名处报名,并提交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
(2)填写报名花名册,扫描“报名信息登记”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要与报名时提交的纸质报名表内容一致)。
4.具体要求:
(1)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审验:①《涟源市工贸中专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②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④毕业证;⑤教师资格证;⑥专业技术职称证。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2026年5月29日。报考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涟源市工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德星楼108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察)
1.有效报名人数大于选调计划数的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含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笔试内容:中职岗位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中职通用教材内容;如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通用教材内容较少,笔试内容可拓展到该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笔试岗位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入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资格复审对象:①笔试成绩高者;②学历层次高者。
2.有效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的岗位,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市编办、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实地了解全面掌握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岗位的适应能力,形成具体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四)资格复审
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资格复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该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
(五)公示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发现、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师凭调令与原单位办理好工作、住房等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单位报到上班,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选调教师原则上聘用到选调学校对应学段、学科和岗位,若选调学校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如不服从则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该岗位不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不得弄虚作假。凡在考核(考察)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需诚信参考,凡进入公示环节,本人无特殊情况自动放弃的,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涟源市教育局组织的任何公开选调。
(二)选调教师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原则上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
(三)回避制度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由涟源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举报电话:
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738-4451178)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