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环节,现就体检、考察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等额确定,具体人员详见附件:《附件:株洲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安排
体检统一在指定医疗机构开展,体检项目和判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步增加吸毒检测专项项目。
(一)体检时间:2026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7:30
(二)体检地点:株洲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116号)
(三)体检费用:本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统一承担,考生无需自行缴费。
三、体检纪律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体检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均不予认可,视作无效材料。
(二)体检全程核验本人身份证原件,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且未提前申请延期的,认定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三)全体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医院医护人员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医院管理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参与体检;刻意隐瞒既往重大病史、传染病史,影响体检结论的,直接判定体检不合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区域、不得陪同体检,禁止与体检工作人员私下接触;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本次应聘资格,按违纪处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两日保持清淡常规饮食,严禁饮酒,减少高脂、高蛋白食物摄入;停用影响肝肾功能的药物,保证充足休息,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二)体检前需空腹8—12小时,抽血、肝胆胰脾彩超等空腹检查项目完成前,禁止进食、饮水;女性处于经期暂不开展尿常规检查,经期结束满3日后可向工作人员申请补检。
(三)体检当日穿着宽松简便衣物,不佩戴金属首饰,避免穿带有金属拉链、金属纽扣的服饰;体检前主动向医护人员如实告知自身既往病史、特殊慢性病、手术史等情况。
(四)全部体检项目完成后,须将《体检导检单》完整交至体检服务台留存,未及时交单导致报告延迟、漏检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若初次体检指标存在异常,招聘单位将统一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复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察安排
体检全部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含现实表现、征信、违法违纪情况等,考察所需材料、时间、流程将单独向考察人员以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递补规则
(一)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考生,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每个招录名额最多递补 2 次,名额之间递补额度相互独立。
(二)每轮递补人员名单仅通过电话、短信单独告知,不再统一发布公告。
七、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0731-22111236(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二)监督电话:0731-28685828。
附件:《(访问官网获取详情)附件:株洲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体检人员名单(访问官网获取详情)》(访问官网获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