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桂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桂阳县招聘60名文明交通劝导员,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及重点交叉路口交通秩序维护,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至8月7日,面向就业困难人员。

为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5〕1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文明交通劝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60名。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为就业困难人员(由村、社区经过人社一体化系统认证的,认定程序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就业能力,自愿从事基层相关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有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名岗位

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地点在桂阳县城区主次干道及重点交叉路口。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名表1份(见附件2)。

(二)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 31日至2026年8月7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按公告第四点要求,填写好报名表(附件2),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一起发送到gyxjjdd@163.com。

六、招聘程序

(一)初审(8月10日前完成)。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民主评议(8月12日前完成)。初审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及人社部门共同成立5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委员会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意向聘用人选。

(三)研究确定(8月14日前完成)。民主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报县公安局党委,由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8月20日前完成)。拟聘用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要求自行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送至用人单位。

(五)公示与通知。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由县人社部门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协议签订。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岗位待遇

桂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附件1: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因年龄、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包括:

(一)男满五十周岁、女满四十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二)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业的农民;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六)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认定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行政村)受理、街道(乡镇)确认、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流程办理。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提出申请。社区(行政村)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相关情况的录入和调查,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提交给街道(乡镇)进行复审。街道(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提交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

附件2:附件:招聘公益性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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