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6年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学校已于2026年7月19日进行了资格复审,经电话确认,N03(1人放弃)、N05(2人放弃)、N09(1人放弃)、N11(1人放弃)、N12(2人放弃)、N15(1人放弃)、N16(1人放弃),根据公告要求,资格复审后没有达到1:5入围比例,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补满入围下一环节人员,现将资格复审补员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补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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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姓名 |
岗位代码 |
报考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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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27********3216 |
文** |
N03 |
专任教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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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721********0067 |
刘** |
N05 |
专任教师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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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02********0519 |
杨** |
N05 |
专任教师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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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023********0023 |
王** |
N09 |
专任教师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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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23********7226 |
周** |
N11 |
专任教师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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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602********5018 |
吴** |
N15 |
辅导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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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122********0066 |
邢** |
N16 |
辅导员3 |
N12(专任教师11)岗位因为仅5人参加笔试,2人放弃后无法补员。
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一)复审时间
2026年7月23日(8:30-11:30;14:30-17:30)
(二)复审地点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博达楼(东湖校区西门进门左侧)三楼3018室。
(三)复审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原件1份。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阶段有专业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分);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自报名之日起前6个月内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有效)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或暂未有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或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用于核对用,核对后归还)。
2.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3.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731-84637166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