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生,应当参加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岗位具体学历要求由实施市县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5.对报考人员的户籍要求,由实施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在岗位设置中予以明确。
6.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2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二)部分报考岗位要求
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不做限制。
(三)照顾倾斜政策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