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博士公告(第三批)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一事一议”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永人才办发〔2025〕6 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计划和岗…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一事一议”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永人才办发〔2025〕6 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引进博士20人,年龄一般为4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含>以后出生)。具体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博士需求目录(第三批)》(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永州红星网(http://www.yzredstar.gov.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人才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7.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的(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和省驻永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8.在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和进入公示阶段后放弃未满一年的;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其他不得列为人才引进对象的情形。

三、引进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资格。报名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命名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对应单位报名邮箱,并确认邮件是否收到。

3.报名材料

(1)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博士报名表(第三批)》(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7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2027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人才引进均为博士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主要考核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3.综合成绩和排名。直接考核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4.考核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人事档案审核等。考察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公示前,因体检、考察过程中自愿放弃或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引进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拟引进人才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7届高校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享受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引进人才,聘用合同中须约定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详见附件1需求目录要求),因个人单方面原因违约的,须退还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全部人才待遇。

四、人才政策待遇

(一)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奋力打造新时代潇湘人才高地 推动永州高质量发展的三十六条措施》(永办发〔2022〕15号)规定,本次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对应享受有关人才政策待遇。

(二)用人单位有关待遇

永州市中心医院引进的人才,还可按照类别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以下待遇:①年龄4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家费税后100万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科研启动金20万元(海外留学博士给予40万元);享受科室副主任待遇;院内分配一套100平左右的产权住房。②年龄4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安家费税后100万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发放50万元,剩余部分按服务年限逐月拨付);科研启动金15万元(海外留学博士给予20万元);享受科室副主任待遇;院内分配一套100平左右的产权住房。

永州市中医医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以下待遇:给予税后一次性100万元安家费;提供100平左右的产权住房1套;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在院工作期间第一次以医院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影响因子的SCI论文,按照影响因子分值的整数给予发表费(30000元/每分);享受所在专业科室副主任经济待遇,如综合条件突出、业务能力过硬者,经医院考察及干部任用相关程序,可直接聘任科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永州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0746-8511191

附件:

附件:1.《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博士需求目录(第三批)》

附件:2.《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引进博士报名表(第三批)》

中共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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