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编外护士公开招聘公告(编外人员第五批)

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护士10名,要求35周岁以下、具备相应护理资质,于2026年9月10日至11日携材料至屈原管理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现场报名。

根据《屈原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屈办发〔2022〕62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临床护理工作实际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士。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护士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报考资格、专业要求等详细条件,详见《2026年屈原管理区医疗综合体管理中心编外护士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医疗卫生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责任心强,能够安心临床护理岗位工作;

4、身心健康,符合《护士条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规定的从业身体、心理及资质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业务技能,熟练开展临床护理常规工作;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2026年6月30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含当日;即1991年6月30日(含)至2008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岗位条件一览表对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所有报考条件涉及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限,统一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人员;

5、在各类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屈原管理区在编在岗公职人员;

7、近两年内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的人员;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回避情形,聘用后即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程规范流程、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全程按照线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分步开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覆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所有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报名须知、考试通知、成绩公示、拟聘用公示等全部事项,均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统一发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逾期未确认、未参与对应招聘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报名事宜

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下现场报名,不受理网上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9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屈原管理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院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A4纸质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现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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