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惠州市儿童福利院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康复师1名、保育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机构简介
惠州市儿童福利院是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惠州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收留抚养全市孤弃儿童,为孤弃儿童提供监护、养育、教育、医疗、康复、安置等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康复师1名:主要负责为孤残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个性化康复训练计划并实施。
保育员3名:主要负责照顾孤残儿童的日常生活起居,如喂食、擦身、洗澡、穿衣、口腔清洁、儿童居室清洁等,实行全年24小时三班倒制。
三、
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专业对口,所持专业资质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
招聘岗位及要求
五、
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惠州市儿童福利院编外聘用制人员,薪酬待遇按政府编外人员薪酬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六、
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9:00时至2024年11月9日17:30分截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954),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上传照片、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资质证书(如有)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根据网站提示步骤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康复治疗师的提供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保育员的提供保育师技能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反馈,并于2024年11月15日在惠州民政公众号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内容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均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惠州民政公众号。考生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如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惠州民政公众号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将根据岗位需要,考核考生的应变和专业实操能力。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遇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惠州市民政局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民政公众号公布。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情况,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惠州民政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二年(含试用期二个月)。
未按规定前来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放弃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情况进行等额递补。
八、
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本次报名应聘者,均视为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分配。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惠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惠州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 电话:0752-3618355
监督单位:惠州市民政局 电话:0752-280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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