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兜牢脱贫人口就业底线,妥善安置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有效防范规模性返贫风险。依据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新增一批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面向辖区符合条件人员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本次新增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共18个,实行乡聘、村用、规范管理,岗位为村级辅助服务岗,主要包含:人居环境保洁等非营利岗位。
工作地点:18乡(镇、街道)各行政村,具体按分配落实。
岗位性质:公益性安置岗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辖区户籍,为享受政策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优先安置弱劳动力、半劳动力、难以外出稳定就业、无业可就人员;
年龄,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基础工作;
本人有就业意愿,服从村“两委”、乡镇统一管理及日常考勤;
遵纪守法,无违法失信不良记录。
(二)不予聘用情形
已稳定外出务工,拥有固定收入来源;
家庭成员同期已在岗其他公益性岗位(严格执行一户一岗,不重复安置);
身体健康状况无法承担岗位工作;
长期不在本村居住,不能正常到岗履职;
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为半日制,村.镇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可安排补休。
2.保证职工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岗位职责
负责责任片区村内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捡拾、乱堆乱放杂物清理;
做好村内主干道、排水沟、公共绿化、村级公益设施日常巡查管护;
五、薪酬待遇
岗位补贴标准:每月1078元;
补贴按月/季度直达发放至本人社保卡;
不缴纳五险一金,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聘用实行一年一签劳务协议,依据日常履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续聘或退出。
六、选聘程序
个人自愿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到所在村委会现场报名,填写《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报名材料: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
村级评议推荐:村“两委”联合驻村工作队入户核实、民主评议,村级初审后公示3天,无异议上报乡镇;
乡镇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