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学合同制教师公告

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现面向社会及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5名公办中学合同制教师。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9时至3月18日18时,请符合条件者按指定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公办中学合同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现开展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学合同制教师,拟招聘合同制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是北京师范大学直属附校,也是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高新区共建的公办初级中学,为珠海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珠海高新区,占地面积约4.27万平方米,可提供1800个初中学位。

珠海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坐落在凤凰山下,伶仃洋畔,北距广州110公里,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澳门18公里。

传承大湾区岭南文化的悠悠古韵,厚植北师大百年名校的家国情怀,发扬珠海国家高新区的创新精神,学校致力于打造学生教师创新发展的校园、快乐成长的乐园、幸福生活的家园。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学合同制教师公告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其他报考者(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学合同制教师待遇(非事业编制)执行。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程序

(一)邮箱报名

1.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以合并PDF的形式发送至学校邮箱bsdzhsy0901@163.com,以“姓名+应聘岗位+应届/非应届+联系方式”的格式进行命名(示例:张三+体育+非应届+12345678900);同时微信扫描二维码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学合同制教师公告

2.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12日9时至2026年3月18日18时止。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按顺序进行合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本人签名的《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以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校或学院加盖公章的学业成绩单);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的,除提供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校或学院加盖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还须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毕业的国(境)外校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或更高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岗位科目一致;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初中学段本专业教学经历证明(仅社会人员);

⑧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或雅思6.0、托福80分及以上成绩单(仅应聘英语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交,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无需提交);

⑨教师职称证书;

⑩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⑪投资企业或担任高级职务情况辅助查询截图(附件6)。

以上材料中《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按照《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⑩⑪项。其中③,若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就业推荐表》或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成绩单;其中⑤,需在报考日期截止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表》中对外语等级有要求的还要提供⑧。

国(境)外院校就读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按照《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⑩⑪项;其中④,未毕业的国(境)外校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其中⑤,需在报考日期截止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表》中对外语等级有要求的还要提供⑧。

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须提供①②③⑤⑥⑦⑩⑪项;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材料④;《岗位表》中对外语等级有要求的还要提供⑧;《岗位表》中对职称有要求的还要提供⑨。

4. 注意事项:

(1)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佐证。收到学校的“已收到”的回复,才视为投递成功。报名期间,如需更正资料,请重新发送完整的报名材料并以“更正+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命名,每人限定1次更新至学校邮箱bsdzhsy0901@163.com。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责任自负。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接听、接收短信,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有关报考事项详见《报考指南》(附件4)。

2.资格初审结果、笔试及有关事项在“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公众号上公布。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在珠海设置笔试考点,组织线下笔试,计划在珠海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3月21日上午,最终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60分钟。

阅卷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及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公众号上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拟安排在珠海进行(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复审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清单与报名所需材料基本一致,报考者应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线下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需增加专业技能考试。

面试全过程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信息等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成绩。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答辩成绩×30%。需要技能展示的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技能展示×15%+评审专家问答成绩×15%。面试最终成绩为评审专家所给分数的平均分(合格线75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不合格的不予计算综合成绩。面试分数于现场交考生签收并张贴公布。

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禁用通讯工具。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综合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公众号上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时发现报名填写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且影响报名资格或录用的,取消考生的拟聘资格。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公众号公示。

十、聘用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试用)期制度,见习(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隐瞒影响录用的重要信息、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考试)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能按时间要求报到的;6.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8.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9.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89900、15626980189、15122871545(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办公室,地址:珠海高新区科技四路288号,邮编:519000)。咨询(监督)电话:0756-3633242、3629810(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8楼810室,邮编:519080。受理咨询(监督)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附件1: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报考指南.doc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6:投资企业或担任高级职务情况辅助查询.doc

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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