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
一、招聘对象
报考具体要求详见《 科研助理需求表》(附件1)。境内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综合条件优秀、岗位匹配度高者可适当放宽;特殊岗位年龄按《科研助理需求表》执行;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结束当日;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岗位聘用及薪酬待遇按照《肇庆学院科研助理岗位聘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rsk316@zqu.edu.cn,邮件主题为“需求单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
1. 肇庆学院科研助理应聘表(附件2);
2. 个人简历;
3. 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 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扫描件;
6. 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资质佐证材料扫描件。
应聘者须按要求完整提交报名材料,若现出填写不规范、内容不真实、材料不齐全等情况,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由对应科研团队及所在学院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联系畅通。
六、体检
体检按学校相关录用程序规定执行。应聘者需前往肇庆市端州区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须在公示期满1个月内到校报到,逾期未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递补顺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涉及违规违法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通知由我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肇庆学院人力资源部(邮政编码:526061)
联 系 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758-275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