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天峦幼儿园招聘启事
01
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天峦幼儿园创办于2016年9月,是龙岗区教育局举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坐落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天峦小区内,是一所政府产权小区配套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为3001.18平方米,核定办园规模10个班级。
我园将平行导入优质幼儿教育资源和优质教育模式,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办学。通过艺术和体育特色发展幼儿的表现力和创造力打造有生命力的儿童乐园,让幼儿在轻松快乐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并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中求发展,在细节的服务中不断求完善。
园内环境
02
招聘岗位
01
保育员 1名
岗位要求:
1. 年龄:45周岁以下;
2. 学历:高中及以上;
3. 专业:不限专业;
4.
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5. 持有健康证;
6. 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1)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有幼儿园工作经验。
02
实习生 1名
岗位要求:
1.年龄2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3.持有健康证;
4.学前教育专业者优先;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6.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03
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按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 失信惩戒对象;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流程
1.请有意向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星期二)中午12:00截止,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送至幼儿园指定的邮箱:tianluan2016@lg.gov.cn。
2.所有报名资料压缩成文件包,发送邮箱,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请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徐老师:
0755-82882886(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一)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6.承诺书(附件3),请递交手写签名、盖指模后的PDF文件格式;
7.健康证(暂无健康证者,承诺于正式入职前取得健康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8.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9.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荣誉证书等材料。
10.近期生活彩照1张;
(请按以上顺序排列报名材料,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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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报名表
2.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3.附件3:承诺书
4.附件4:证明
5.附件5.2026年广东省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四)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具体的面试时间。
2、面试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天峦幼儿园多功能室。
3、面试方式:招聘小组结合实际,采取面谈(自我介绍、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体检
1、面试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统一预约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招聘单位具体负责人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2.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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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