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者现聘岗位级别不得低于选调职位岗位级别。
(二)选调职位:八级管理岗、九级管理岗各1个,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深圳市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面向市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2.通过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或者授权组织的公开招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的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人员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5.选调后聘用级别依据报考岗位级别确定,现聘职务级别高于选调岗位最高级别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级别承诺书;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入职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8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18:00,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材料请以“姓名+选调报名+报考职位+手机号码”为主题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lhtc@szlhq.gov.cn;
3.报名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面向市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版;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材料;
(4)任现职文件复印件等材料;
(5)如有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综合考虑考生个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性等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入围考试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适岗能力测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适岗能力测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考察对象,未被列为考察对象人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由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成立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同时对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实,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
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由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相关费用由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承担,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的参考因素之一。
(六)公示
结合各方面情况,由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选应当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不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6月8日。
(三)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职位的最终人选由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职位选调。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0755-2810958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面向市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面向市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龙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