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街道综合事务中心招聘环卫人员公告

沙河街道综合事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人员,包括环卫工人管理、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历及条件。报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资料前往天河区沙河街道水荫四横路38号之一现场报名。

为保障沙河街环卫工作正常运行和辖内市容环境综合保洁质量,充实环卫队伍,沙河街道综合事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力,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酗酒、赌博、斗殴等各类不良嗜好;

4.招聘年龄原则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5年,且招录对象应在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能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

5.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履行岗位职责与义务,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8.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因涉嫌犯罪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或受到党内纪律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环卫工人管理岗位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热爱环卫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管理专业知识;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基础办公软件,能独立完成数据统计、台账整理、报表填报等;

5.有环卫行业一线作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岗位

1.有志于从事环卫工作;

2.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安排,服从工作岗位的调剂;

3.有环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绿化管养岗位

1.专园林工程、园艺技术、园林绿化、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

3.中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优先;

4.熟悉花卉、苗木生长习性,懂基础绿化管养、造景搭配;

5.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安排、热爱绿植园艺工作;

6.有园林绿化工证、园艺师资质、相关现场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请携带个人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沙河街道综合事务中心招工申请表》。

应聘人员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或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有可提供);

5.失业证或务农证明或上一单位离职证明;

6.小一寸个人彩色证件照片1张;

7.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8.个人社会保险清单明细。

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天河区沙河街道水荫四横路38号之一沙河街道综合事务中心2楼环卫办公室。

联系方式:陈小姐020-87255867

(二)笔试及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

(三)体检

面试通过后,确定体检对象,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录用

体检合格后办理录取试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薪酬待遇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的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面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广州市天河区沙河街道综合事务中心负责对本次招聘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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