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第二幼儿园招聘启事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第二幼儿园招聘5名实习生,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25周岁以下、教育教学相关专业;报名截止2026年6月17日上午10:00,入职时间为2026年秋季学期。

招聘启事

关于我们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第二幼儿园是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象花园新村97号,是深圳市一级幼儿园。

户外环境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 失信惩戒对象;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室内环境

招聘岗位

实习生 (五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

2、年龄:25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证明记录;

5、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6、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7、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标准发放。

备注: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6年秋季学期,具体到岗时间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安排。

班级环境

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

1.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带个人照片)到邮箱:xjtey@lg.gov.cn。

2. 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未按此格式命名不予查看);

3. 招聘咨询电话:89589220,丁老师。(9:00-12:00,14:00-17:00)。

报名材料

1. 报名表(附件1)【请递交Word文件格式】;

2. 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递交Excel文件格式】;

3. 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3)【请递交签字、盖手指膜后的PDF/JPG.文件格式】;

4. 身份证、户口本,学信网验证报告【请递交PDF文件格式】;

5. 荣誉证书等材料【请递交PDF文件格式】;

6.无犯罪证明;

请有意者将以上报名材料(带个人照片)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合并为1个PDF文件,附件2额外提交excel版本。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文档。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第二幼儿园招聘启事

附件包含以下文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附件5 2026公务员报考专业目录

校园活动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4.报名材料需按照以上顺序及格式提供,缺少相关材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材料初审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招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箱通知。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3.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4.面试结果会通过电话或邮箱告知面试者。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3.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附件1.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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