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饭堂厨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光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饭堂厨师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二)岗位素养热爱餐饮工作,责任心、执行力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适应单位后勤保障工作节奏;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餐饮从业资质及相关工作履历。(三)不得报考情形…

因工作需要,珠光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饭堂厨师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

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素养

热爱餐饮工作,责任心、执行力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适应单位后勤保障工作节奏;需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餐饮从业资质及相关工作履历。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管理,能适应机关食堂后勤保障工作节奏;

2.身体健康,持有有效健康证,无妨碍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的疾病;

3.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有餐饮从业相关经验,能独立胜任食堂烹饪及日常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独立完成单位日常正餐的食材加工、烹饪制作等工作,科学合理搭配菜品,保障餐食质量与营养均衡;

2.负责厨房、餐厅日常卫生清洁,严格执行餐具清洗消毒、食材分类储存、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食材清点验收、采购对接、成本管控等日常工作,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4.服从单位统一安排,按时保质供应餐食,配合完成节假日、临时任务等餐饮保障工作;

5.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0日至 5月26日(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

(三)报名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越秀区东堤四马路16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审核后退回),按顺序整理装订:

1.本人亲笔签名并如实填写的《珠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厨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请提前打印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5.学历证书;

6.相关从业证明材料(健康证、从业经历证明、技能资质证书等)。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三)成绩排名与递补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若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由单位研究是否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核查资格条件、个人品行及违法犯罪记录等。

(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规定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待遇。按照街道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四)咨询电话:020-83875741,联系人:张小姐。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保证材料真实完整,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培训,谨防诈骗。

附件:珠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厨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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