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绿景大公馆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绿景大公馆幼儿园坐落于城市立方小区内,深圳市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深圳市绿色幼儿园,深圳市儿童友好幼儿园,深圳市平安校园幼儿园,现开设9个班级。
园所依托政策优势实现教育品质升级,现代化园舍建筑与周边体育场馆群交相辉映,户外活动区特设传统游戏体验、沙水区、跑酷、艺起玩、创意编织、生态种植园、农家小院等特色空间,为幼儿打造集自然探索、运动健康、艺术启蒙于一体的沉浸式成长环境。
便利的交通网络与社区配套,更构建起家校社三位一体的优质教育生态圈。
龙岗区龙城街道绿景大公馆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大运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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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所秉持”以爱相伴
快乐成长”的办园理念,以培养“质朴善良、快乐健康、身心自由、知行有爱”全面和谐发展的阳光幼儿为目标。教师团队以专业观察者与成长伙伴的双重角色,通过项目式学习、游戏化探究等多元路径,在师幼互动、户外探索、艺术创想的过程中,用尊重与接纳守护每个孩子的独特成长节奏。
这里不仅是知识的启蒙地,更是让童心自在舒展、让教育自然发生的生命乐园,让”爱的滋养”与”成长的欢愉”在每一寸时光里温柔共振。这里不仅是孩子的乐园,更是家长与教育者共同生长的诗意田园。
01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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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实习生(1名)
1.年龄:25周岁及以下;
2.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健康证;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6.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7.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02
应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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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失信惩戒对象;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五)现役军人。
报名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学前教育”,考生为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大专学历的专业为“学前教育”,则不符合要求。
03
招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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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请有意向者于2026年5月25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并压缩成一个文件,邮件主题和文件均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LJYEY@lg.gov.cn
(除附件外,所有材料需上传PDF文件)。
注: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黄老师0755-89598073或19928710295。(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保留文件原格式Excel、Word版本递交,勿递交PDF、JPG等不可编辑的文件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4.在读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
5.承诺书(附件3)【签名按指模后扫描件或照片】;
6.教师资格证;
7.无犯罪证明记录;
8.荣誉证书等材料。
注:
1.请按以上列举的材料顺序整理应聘材料,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
2.以上所有资料在参加面试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面试环节。
2.提交的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名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4.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邮件方式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综合审核:
1.考核时间: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考核,考核时间以通知为准。
2.考核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
3.考核方式:以邮件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相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递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从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按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①体检不合格的;
②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③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
④考察人选放弃试用期考察的;
⑤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⑥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培训或办理聘用手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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