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3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18:00截止。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退伍军人提供)。
(2)学历资料: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位证(如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须填写后打印并在相应位置粘贴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同时在“郑重承诺”栏亲笔确认签名后扫描上传,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如有)。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jjfj1108@163.com。
注:报名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需按“勤务辅警+姓名”格式注明,如“勤务辅警+张三”,邮件投递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18:00,逾期投递无效。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资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审查,对未按公告要求填写信息、未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的工作履历、学历及专业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选取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方面内容。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道面试题。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热点、行政能力测试以及公安基础知识等方面的内容。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若不足1:3,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对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依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不足1: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对通过考试的考生,开展体能测试相关工作。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设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含测量身高),1000米跑(男子组)、800米跑(女子组)等项目,主要考察考生身体素质能力,不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参考,以免发生意外。如出现放弃或未通过体能测试考生,在同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检
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心理测试应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是否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是否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是否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是否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核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辅警与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为被聘用者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在岗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年度体检、节日慰问、就餐减免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756-8642677。
附件1.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招聘辅警岗位表

附件2.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附件3.珠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招聘辅警报名信息采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