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涉外法治专家在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防范化解涉外法治风险中的智力支撑作用,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涉外法治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20-30人。
二、聘任形式及聘期
兼职,每届聘期为3年。
三、申报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9日。
四、专家分类、申报方式及优先条件
兼顾实务与理论、不同领域与层次,建议推荐单位重点遴选以下六类人员,突出佛山本土特色、大湾区资源优势,以及佛山家电、陶瓷、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包含但不限于上述产业)涉外法治需求:
(一)律师。由佛山市律师协会推荐,建议优先推荐在佛山市内执业(含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和港、澳居民律师),执业8年以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和港、澳居民律师可包含在港、澳的执业年限),以涉外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在上述专业领域具有突出业绩,熟悉粤港澳法律规则且了解佛山重点产业涉外需求的律师。
(二)涉外企业法务人员。由市司法局涉外法治工作部门推荐,建议优先推荐来自佛山市内涉外企业(含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从事涉外法律事务8年以上,主管企业涉外合规、跨境纠纷处理、涉外投融资等工作,具有较强实务操作能力且了解佛山重点产业涉外需求的法务骨干。
(三)专家学者。由各高等院校、科研及技术机构推荐,建议优先推荐从事涉外法治教学、国外技贸措施应对或研究8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以涉外法治、技贸应对为主要研究方向,熟悉佛山涉外法治需求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或引领佛山企业有效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专家学者。
(四)涉外实务部门工作人员。由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贸促会等单位推荐,建议优先推荐从事涉外法治工作8年以上或办理涉外法治类案件累计不少于20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和一定行业影响力,熟悉佛山涉外工作实际和重点产业涉外需求的骨干人员。
(五)仲裁员与调解员。由市仲裁办会市调解协会推荐,建议优先推荐被国内仲裁机构聘任,从业8年以上,主要办理涉外仲裁案件,或从事涉外调解工作,具有丰富跨境纠纷处理经验且了解佛山重点产业涉外需求的仲裁员、调解员,以及已被吸纳的粤港澳特邀调解员。
(六)公证员。由市公证协会推荐,建议优先推荐在佛山市内公证机构执业,执业8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公证员职称,在涉外公证领域具有突出表现,能够提供高质量涉外公证服务且了解佛山重点产业涉外需求的公证员。
五、工作内容
(一)决策咨询。围绕佛山涉外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重大涉外事务处理、涉外政策制定等,开展专项论证和法律研讨,梳理佛山各领域重点涉外法治风险,提出科学、可行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政策参谋。参与佛山涉外法治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调研、拟订和论证工作,协助完善佛山涉外法治制度体系。
(三)纠纷化解。为佛山企业境外投资、外商投资、涉外商事纠纷、跨境知识产权纠纷等提供解决方案,参与重大疑难涉外民商事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指导等工作。
(四)风险防范。围绕佛山重点领域,开展涉外法治风险评估,针对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等,提供风险防范建议和培训服务。
(五)人才培养。参与佛山涉外法治专项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搭建涉外法治人才交流平台,培育本土涉外法治人才梯队。
(六)宣传推广。参与佛山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宣传,解读涉外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宣传佛山涉外法治建设成果,提升佛山涉外法治影响力。
六、选聘程序
(一)申报阶段(2026年5月9日前)
填写《佛山市涉外法治专家智库推荐表》(附件);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近5年主要学术成果、实务业绩、获奖情况、经办涉外案件证明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律师、专家学者、仲裁员、调解员、公证员需额外提交个人简介(800字以内),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从业情况、主要学术或实务成果,用于后续智库平台展示。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
1.电子文档提交要求:各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情况表(可编辑电子文档+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指定邮箱(swgfzx@fssf.foshan.gov.cn),邮件主题注明“佛山市涉外法治专家智库申报材料(XX单位报送)”。
2.纸质材料提交要求:纸质件请用A4纸双面打印,《佛山市涉外法治专家智库推荐表》、《佛山市涉外法治专家智库推荐情况表》各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个人简介一式一份,并集中邮寄至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绿地金融中心T2写字楼4楼)。
申报者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遴选阶段(2026年5月底前)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评审小组,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实务经验、学术水平,以及与佛山涉外法治需求的匹配度等方面,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聘专家建议名单。
(三)公示阶段(2026年6月5日前)
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fssf.foshan.gov.cn/)、“佛山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异议举报。
(四)聘任阶段(2026年6月26日前)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入选专家名单,颁发聘书,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