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镇属公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乐从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财政公资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外部董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兼职外部董事3名,由镇财政公资办任命,委派至广东乐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控集团”)任职。
二、选聘范围
(一)乐从镇属公有企业系统外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人士;
(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四)知名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镇党委、政府、镇财政公资办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规定;
(二)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出资人和乐控集团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依法出席乐控集团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承担责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书面委托其他外部董事代为表决;
(四)参与乐控集团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战略决策和运营监控,关注乐控集团长期发展目标与核心竞争力培育,避免或纠正决策和经营上的短期行为;
(五)督促乐控集团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六)《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够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乐控集团的合法权益;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风险防控、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3.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良好;
4.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5.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有关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本人曾在乐控集团担任党组织、董事会、领导班子正职职务的;
2.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3年内曾在乐控集团担任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或者在乐控集团所属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3.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在与乐控集团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4.本人、直系亲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近2年内与乐控集团或者所属单位有业务来往的;
5.因违规违纪违法或者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或者解聘的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职位禁因违规违纪违法或者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或者解聘的国有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始,至招满合适人选为止。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cczgzb2026@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兼职外部董事应聘+姓名”。报名材料包括:《兼职外部董事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学历须附教育部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个人工作履历证明文件扫描件(包括:劳动合同、在职证明、职务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二)资格审查。由镇财政公资办根据岗位条件及任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由镇财政公资办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三)面试。本次选聘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镇财政公资办组织实施,就兼职外部董事职责、权利义务及本人擅长领域等有关事项进行沟通,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四)考察。对拟任人选进行背景调查和政审,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公示与聘任。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财政公资办办理聘任手续;对公示后影响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六、任期管理及薪酬
兼职外部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得超过6年。
兼职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3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年度发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电话号码0757-28330036。
八、本公告由乐从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乐从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