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法院关于公开选聘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的公告

某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退休法官调解员若干名,负责民商事纠纷调解、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及法治宣传等工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要求年龄不超70周岁、从事审判工作5年以上。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充分发挥退休法官专业法律素养和丰富审判实践经验优势,高效化解各类纠纷、提升基层调解工作质效,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责

(一)选聘岗位

特邀退休法官调解员若干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参与各类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为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提供业务指导,开展调解技巧、法律适用、调解文书规范等培训辅导;

审定调解协议;

协助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化解纠纷;

完成本院交办的其他调解相关工作任务。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严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二)从人民法院正式退休,具有审判员及以上职称,从事审判工作5年以上,熟悉民商事案件审理规则;

(三)热爱调解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矛盾化解、释法说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具备正常开展调解工作的身体条件,能够保证必要的调解工作时间;

(五)自愿接受本院管理、调度、监督和业务指导,遵守本院调解工作规章制度及保密、回避、廉洁相关规定;

(六)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无违纪违法办案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其他不宜从事调解工作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线上报名的可先线上提交相应报名材料复印件,通过初步审查后再提交原件核对):

《公开选聘退休法官从事调解工作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官退休证、法官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电子版一并提交);

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从业情况承诺书;

原任职法院推荐函件(非必要)。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谈环节,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四)考察谈话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谈,重点考察专业能力、从业经验、沟通表达、身体状况、工作时间及从业意愿等;同步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过往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及相关待遇。

四、履职保障

聘用人员实行专项,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履职保障,具体面谈时另行告知。

五、纪律要求

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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