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沙街道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办产业规划专员1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各级财政供养人员,聘用单位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6.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规定的不适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及组织协调能力,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主要承担资料整理、数据核实、公文报送、企业走访等相关工作,能够适应项目对接、外出招商等工作任务。
2.年龄38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首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5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
4.持有C1或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黄埔区大沙东路101号四楼大沙街道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2391256。
2.报名须提交材料(考生本人提交):
(1)《大沙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毕业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原件需提交核对。
(4)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验证。
(5)各级财政供养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所有应聘者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街道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二)录用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待定,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进入体检和政审阶段。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下一名依次递补。对经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则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合格人员,由街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相同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其间当街道各类型编外聘用人员辞职或退休等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本次招聘中依次递补或补聘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三、用工形式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非常设岗位,用工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工资待遇按街道政府聘员相关文件发放。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沙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大沙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