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充实基层消防队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横陂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具体为战斗员岗位1名、驾驶员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横陂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经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般为3年),安排至横陂镇消防专职队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战斗员岗位、驾驶员岗位均限男性。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或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驾龄较长的司机,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影响队伍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的遗传性、传染性、慢性疾病,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5.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岗位条件
1.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有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经历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
③持有计算机、通信技术、车辆维修等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收入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正式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根据执勤备战安排,实行轮休制度,每月享受6-8天带薪休息。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
四、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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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单位 |
招聘岗位 |
合计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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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员 |
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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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陂镇 |
1 |
1 |
2 |
李茂汉 |
13826626986 |
横陂镇政府二楼应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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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4日。
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书④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⑤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照片。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现场报名后,需要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下一步资料复核、面试、体能考核、体检等。
(三)体能考核、面试
由横陂镇人民政府组成考核组,地点:横陂镇人民政府。
1.体能考核(占60分)。考核项目为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每项满分20分,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公布。任一项目得分低于最低合格标准的,视为体能考核“不合格”,予以淘汰。所有项目只测试一次。
2.面试(占40分)。体能考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急反应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得分低于24分的,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横陂镇人民政府指定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产生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核
体检合格的招录对象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原件上交横陂镇人民政府。
(六)公示与录用
对考试、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培训伙食费、服装费。
(三)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相关应聘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横陂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