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8名。获聘人员为编外人员,年薪约5.2万元(含单位承担的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城管执法法律法规政策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试题采用统一命制试题,考试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2.笔试。由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惠东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3.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惠东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或以电话短信邮箱等方式通知。
4.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设置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面试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5.经笔试、面试后,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由考生到指定地点自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惠东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符合应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实行劳动合同管理。
2.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在7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其空缺岗位由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试用。试用期期限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则解除劳动合同。
五、递补聘用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