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彩虹社会工作事务中心
1.机构简介:
广州彩虹社会工作事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4月,是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注册创办的非营利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机构多年来深耕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和家庭社会工作服务,致力于打造一支由社会工作专业、心理学专业和教育学专业组成的“专业知识全面+专业能力过硬”的服务团队。机构理事由省内知名高校老师、资深社会工作师、资深律师、公益机构负责人等组成,具有跨专业、跨领域、跨学科特征。机构也是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青少年与学校社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心理健康服务协会理事单位等。
2.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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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心理健康教育部见习主管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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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地 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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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要 求 |
岗位职责: ①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搭建家校社桥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②平衡管理职责,根据机构目标,参与部门规划,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提升部门效率。 岗位要求: ①本科以上学历,应用心理学或社会工作专业; ②须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 ③持有心理治疗师或心理咨询师B证; ④有超过3年(含)以上一线服务经验。 优先考虑: 持有社工证,可随时到岗,党员或团员,懂粤语听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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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 酬 待 遇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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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心理老师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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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地 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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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要 求 |
岗位职责: ①根据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指引开展服务,搭建家校社桥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②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堂,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和行政事务,处理学生成长困惑,帮助学生进行心理调适等。 岗位要求: ①仅限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②须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 ③有青少年服务经验,有相关心理课代课经验,尤其要有个案辅导经验。 优先考虑: 持有社工证,可随时到岗,党员或团员,懂粤语听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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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 酬 待 遇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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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心理老师实习生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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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地 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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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要 求 |
岗位职责: ①根据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指引开展服务,搭建家校社桥梁,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②为学生开展特殊教育课堂,完成教学任务和行政事务,处理学生成长困惑,帮助学生进行心理调适等。 岗位要求: ①仅限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在读学生; ②须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 ③有青少年服务经验,有相关心理课代课经验,尤其要有个案辅导经验。 优先考虑: 周一至周日至少能到岗2—3天者;党员或团员;懂粤语听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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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 酬 待 遇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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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公益传播实习生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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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地 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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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要 求 |
岗位职责: 负责对机构全部服务项目进行策划宣传,主要提高机构社会影响力,提高各项目知名度,从机构整体进行传播。 岗位要求: ①熟悉微信小程序运营操作; ②熟悉各平台自媒体运营; ③有剪辑视频经验; ④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媒或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读学生。 优先考虑: 每周至少能到岗3—4天,党员或团员,懂粤语听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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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 酬 待 遇 |
面议 |
3.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邮箱:caihongsg@163.com,请以
附件形式提交个人简历,邮件标题及
附件(个人简历文件)统一命名为“到岗日期-岗位名称-姓名”,例如“20260314-心理老师-姓名”。
4.注意事项:
①机构将按招聘流程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审核及筛选,并于1个月内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如未获约见,则作落选,不另通知。
②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本人简历、学历证书、相关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原件)。
③应聘资料仅作招聘用途,机构将代为保密,如需索回,请事先声明。落选者应聘资料将于收到后3个月内作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