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对象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要求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及条件。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获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及省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建筑为特色,集理、工、商、贸为一体的综合性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是建筑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被誉为“现代鲁班摇篮”,是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高职院校、广东省教育评价改革示范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我校目前有广州、清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000亩,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万余名。

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20日00:00至2026年4月24日23:59登录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ecruit.gdcvi.edu.cn),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导出签名后提交PDF扫描件);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专科及以上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有相关业绩成果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的论文、著作、项目或获奖情况等材料(PDF格式),用于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登录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s://recruit.gdcvi.edu.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将佐证材料打包压缩,压缩包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后上传至系统,提交并完成网上报名。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查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gdcvi.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成绩单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报名确认

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5月6日9:00至2026年5月8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通过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将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成绩高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通过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将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

(三)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职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3-3919523(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763-3919526(纪检室)

电子邮箱:rsc@gdcvi.edu.cn

附件:附件: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13日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12小时前
下一篇 12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