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花地街道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作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保洁清扫员:4名。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踏实、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及岗位调剂。
3.身体健康,无肝炎、肺结核等急、慢性传染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心理素质良好,能胜任站应聘岗位的工作。
4.年龄在18岁以上,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男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有环卫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文件,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9月7日—1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14:00至18:00。
2.地点:花地街环卫站(荔湾区花海街8号)。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1898459。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花地街道环卫站公开招聘环卫工人报名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事宜,未接到通知即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花地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