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街道综合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四级岗位环卫工人,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四级岗位环卫工人
(二)招聘人数: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和独立履职能力。
(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环卫工作,服从单位日常管理,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能够适配岗位工作强度。
(三)年龄要求:常规应聘人员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当日)。
(四)优先条件:具备环卫保洁相关工作经验者,或持有电力维修、焊接、机动车维修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对应实操经验者,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政治及征信要求:近5年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各类不良社会记录,未参与任何非法组织。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2月31日止有效,工作日接受报名(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择优录用。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为报名。
(三)报名地点:长洲街金洲北路558号文阁花园B栋一楼102室。
(四)联系人及电话:邓小姐,020-82497550转808。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2 张;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持有电工证、焊工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职业资格 / 从业证书的,一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现场填写《长洲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招聘职工报名表》,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六天工作制,试用期(含试工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
(二)正式聘用人员薪酬、五险一金及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 号)及本中心内部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洲街道综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长洲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