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佛山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2026年
公开招录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以下简称“市森防队”)建设,根据《佛山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队员招录实施办法》要求和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6名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人数、岗位和条件
(一)招录人数和岗位
公开招录队员16名,属于专业救援队员岗位。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志愿从事森林消防、防汛抢险、灾害救援等工作,服从市森防队的管理,能适应准军事化工作环境;
4.男性,年龄为20至25周岁(即2001年9月3日至2006年9月3日期间出生);体育特长生或具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相关工作经验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至30周岁(即1996年9月3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刑事犯罪记录、违法犯罪前科的;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被军队除名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反管理、廉洁规定被解聘辞退的;
5.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或被确认失信被执行人;
6.患有精神类疾病、癫痫、癔症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工作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工作条件
市森防队分别驻点高明区杨和镇、三水区南山镇、南海区西樵镇,队员在各驻地轮流驻防,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要求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实行等级战备制和轮休制(不定时工作制)。
(二)薪酬待遇
1.队员为合同制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五险一金及其他相关待遇,具体按市森防队相关制度执行。
2.新招录人员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3.包食宿。
三、
方法及程序
实行公开招考,招录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测试(包括体能考核、心理健康评估和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录用公示,考核测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9:00至9月18日17:00,9月21日起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请登录指定报名页面,通过手机端扫描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并上传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学历证书、退伍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体育特长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1.网上初审。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森防队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报名人员发现报名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相关考核,相关考核通知将以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到每位考生。
2.现场复核。报名人员按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公开招聘佛山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队员报名表》参加现场复核,体育特长生或具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相关工作经验人员,须一并提供相关证书、参与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等相关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由市森防队留存。
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公开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核完成后,按照相关通知(考核前拟采取短信、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到每位考生)要求参加考核。报名人员对填报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审查核实,一律取消考核及录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体能考核、心理健康评估、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阶段考核结束后,向考生公布考核成绩。
1.体能考核
体能考核项目分为3000米负重(10kg)长跑和单杠引体向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3000米负重(10kg)长跑:成绩按招录对象完成时间的快慢排名,满分100分,时间最短的计100分,之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依次递减1分,成绩相同则并列;完成时间超过17分钟的不得分,该项占体能考核成绩的50%。
(2)单杠引体向上:成绩按招录对象完成数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名,满分100分,数量最多的计100分,之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依次递减1分,成绩相同则并列;完成数量少于6个(不含6个)的不得分,该项占体能考核成绩的50%。
(3)体能考核成绩按两项成绩比例计算后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2.心理健康评估
心理健康评估与体能考核同步开展,采取集体书面测试的形式。测试内容包括性格测试、精神疾病测试、心态取向测试、测谎、情绪调整能力测试。心理健康评估分“通过、不通过”2个等次。心理健康评估获得“通过”等次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通过心理健康评估且取得有效体能考核成绩的考生,将依据体能考核排名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当取得有效体能考核成绩的人员不足1:3的比例时,则按照符合面试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的综合素质、通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政审和体检
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政审参照《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政治审查,核实有无违法犯罪、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如存在违法违纪、失信行为等问题,将不予录用。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健康标准,组织拟录用人员前往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行承担。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自愿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总成绩=体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优先录用,按照优先顺序分别为:1.本市退役士兵或退伍军人(以佛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退役军人名单为准);2.具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相关工作经验人员;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森林保护、通信工程、信息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飞行器运维工程、运动训练、体能训练、运动与公共健康等专业能力或属于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人员。
同一招录对象符合多项优先录用条件的,取其可享受最高优先顺序的一项条件。同类优先招录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考核、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仍无法区分排名,则另行组织增加考核。
(五)公示及录用
对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
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名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注意接收短信通知和留意来电信息。如有疑问,详情咨询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3997693;监督投诉电话:0757-8338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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