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拟聘用练**为市委办公室清洁工,现予以公示。
练**,女,汉族,大专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预备党员。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干部室
联系电话:0753-3381389
邮政编码: 514500
地址:兴宁市振兴路108号市委大院
中共兴宁市委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