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及龙岗区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现将我院拟聘用聘员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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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拟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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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 |
女 |
27 |
社康口腔医师 |
口腔医学 |
本科学士 |
医师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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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曾** |
男 |
28 |
普通外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本科学士 |
医师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邮编:518111,电话:0755-8468140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