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职”等你来!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现招聘非在编教研员及保健员各1名,要求相关专业资质与经验,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7日17:00,采用线上报名,择优面试录取。

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9月,是宝安区教育局属下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23年9月宝安区实施集团化办园、创优联盟共同体发展办园模式,我园被确定为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核心园,开启1+2+N的集团化办园模式,同时被确定为宝安区第十五创优联盟的牵头园,联盟共由21所公民办幼儿园组成,秉承“和而不同,各美其美”办园思想,努力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公民办幼儿园抱团发展,充分发挥优质示范辐射作用,助力宝安学前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研员岗位(1名)、保健员岗位(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总园教研员(1名)

(1)年龄40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须本科或研究生至少有一个学历层次为学前教育专业;

(3)本科学历报考者还须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经历,主持过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4)同等条件下,具有公办幼儿园教研员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获得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区级及以上的名师、骨干教师称号优先;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奖者优先;有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云海幼儿园保健员(1名)

(1)年龄40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2)医学类专业、妇幼保健、护理或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保健人员上岗证、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7日17:00截止。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研员: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保健员:保健人员上岗证、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方式。

网上报名邮箱:szsjzxy@126.com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数1:3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岗位数与合格数不足1:3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削减招聘名额;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或者电话方式告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为80分,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公众号或网站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7208017杨老师、林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

附件:

1.教职工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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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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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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