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作办学有关协议,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李**、万**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李**,男,汉族,1972年1月生,在职研究生,拟聘任为华中师范大学阳春实验学校校长。
万**,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拟聘任为华中师范大学阳春实验学校副校长。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通过电话、信件、短信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向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反映。
举报电话:0662-7658312、7658311;
举报短信:15819185998;
通讯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广东省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109号,邮政编码:529600)
阳春市教育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