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才汇南粤丨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兴中能源现面向社会招聘副总经理1名,负责战略规划、投资管理及市场开发,要求研究生学历及5年以上相关经验,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截止至招到合适人选。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中集团)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3.44亿元,定位为国有资本产业集团,构建了以综合能源、食品生物、产城运营服务为主业的产业结构。目前,兴中集团旗下全资控股企业共9家,其中2家为“新三板”挂牌企业。

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中能源)是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6.21亿元,2016年10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代码:839458。兴中能源是中山市首家市属国资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4家、参股公司5家。核心业务主要是光储充新能源项目投资及运营、综合能源站投资及运营、城市燃气服务等领域。

结合省、市“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工作部署,及兴中能源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副总经理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兴中能源副总经理:1人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主要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电力能源、石油化工、金融、投资、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

3.具有5年及以上成品油、新能源和能源投资等相关行业经验,具有实际运营规上企业高管工作经历;具有央企、国企经营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4.拥有出色的战略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具备优秀的投资管理和资本运作素养,以及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5.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为人正直、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吃苦耐劳;

6.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重点负责收并购、投资管理业务;

2.负责公司市场开发与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建设,开拓和维护关键客户资源,主导重大商业合作项目的谈判与推进;

3.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根据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经营目标和管理指标的完成;

4.负责分管下属企业的日常工作,督促分管企业的各项工作进度,并对下属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关键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七个工作日,且截止至公司招聘到合适人选之日止。

五、报名方式

(一)自主报名

1.应聘人员可通过兴中集团公众号、官网投递简历。报名时须按招聘岗位填写《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需粘贴电子照片),并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相关职称及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xzhr@zsxzjt.cn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2.应聘人员可搜索猎聘网、前程无忧发布的对应招聘岗位投递简历。

(二)指定猎头公司推荐

由猎头公司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将应聘人员相关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xzhr@zsxzjt.cn邮箱完成报名,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的《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需粘贴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相关职称及资格证书等。

六、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和测试通知

兴中集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面试前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

(二)测试

1.第一轮市场化招聘成绩=面试成绩×100%,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成绩平均分75分;第二轮市场化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且面试成绩平均分须≥75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最终结果以第二轮成绩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核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评为主;面试重点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按照最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待遇及录用程序

由兴中集团对通过面试的人员确定为拟考察对象,进行背景信息核实工作、并就工作表现情况、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对象审核通过后作为拟录用人选,经兴中集团党委会、总经理会议确认是否录用及确定薪酬待遇,并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如影响任职的,兴中集团党委视情况另行审议处理方案。

体检合格后按兴中集团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与契约化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兴中集团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意愿,进行岗位调剂;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终止聘用关系;

(三)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也可重新开展招聘流程,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兴中集团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因亲属关系或其他影响选聘公正关系而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五)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参加测试。测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六)招聘期间,兴中集团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有关事宜,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实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凡与兴中集团管理、关键等岗位存在应回避情形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不得参加应聘;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附件:

附件: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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